(本文轉載自《經濟日報》客戶端)
對于許多信托企業而言,消費金融無疑是塊大蛋糕。68家信托企業中,目前已有18家參與其中并開展了相關業務。
作為較早積極創新嘗試的信托企業,渤海信托當初選擇消費金融發力的初衷是什么?目前消費業務發展現狀如何?未來對于這一業務有何規劃和部署?對此,渤海信托小微金融事業部總經理張之光接受了經濟日報記者采訪。
積極戰略布局
“過去十幾年間,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機之后,中國金融經濟結構已經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以往投資是拉動中國GDP的主力,如今消費對GDP的貢獻則更為重要。渤海信托抓住了市場機遇,拓展消費金融業務,及時搶占了市場先機。”張之光表示。
目前渤海信托在消費金融業務上已經形成了自身的品牌特色,運用先進技術與專業經驗,迅速積累了資源,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在普惠金融領域,搭建了橫跨私募、公募,連接資金和資產的消費金融業務平臺,為合作伙伴提供融資、征信、放款、清算等全方位、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傾力打造具有綜合競爭力的消費金融綜合平臺服務商。
2017年5月20日,渤海信托正式獲批接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個人征信系統,具備了個人征信信息報送功能。在張之光看來,接入央行個人征信系統,對于消費金融業務發展大有裨益:一是可以提升反欺詐效果,提高個人違約成本,進一步提升資產質量;二是可以合理利用大數據技術,建立覆蓋消費金融行業的數據庫和針對細分市場的專項數據庫,降低信用審核和分析成本,提高信用分析的效果和效率。
受人之托,代人理財是信托的本源所在。“與P2P及互聯網金融公司相比,信托公司牌照優勢明顯。因為目前能以金融借貸關系參與個貸業務的機構除了銀行和消費金融公司之外,便只有信托公司。“張之光進而解釋道,信托公司可與交易對手在業務機會研判、客戶行為分析、消費貸款發放等方面開展全方位合作,打造能夠提供融資、放貸、清算及信息服務的消費金融業務綜合服務平臺,并通過先進的資產定價、組合配置、結構化設計等手段,實現資產和資金的有效對接,構建開放的消費金融智能生態系統。“渤海信托已與多家消費金融領域的優秀企業展開戰略合作,未來將繼續把消費金融作為公司戰略布局的一個重要方向。”張之光說。
有效風控是核心
信托公司發力消費金融業務是大勢所趨,但前提是要具備合法合規開展消費金融業務的理念、先進的IT風控系統、專業的團隊、科學的風控模型。
“是否具備強大的風控和合規管理能力是能否在消費金融這一新興業務領域取得長遠發展的核心要素。“張之光介紹,這體現在消費金融業務合作伙伴的恰當選擇、服務機構的規范管理、借款人的嚴格篩選等方面。而風險因素的識別、風控模型的搭建等,都需要信托公司投入相當多的人力物力,對團隊專業性要求也很高。
“具體而言,一方面,渤海信托將合法合規開展消費金融業務作為基本前提。如我們嚴禁合作機構向借款人收取服務費,嚴禁存在暴力催收行為等。另一方面,我們為消費金融的健康發展投入了很大的資源。如公司開發了業內領先的IT風控系統,設立了專業從事消費金融業務的團隊,建立了科學的風控模型。”張之光表示,在嚴控資產質量的同時,渤海信托也非常注重合作服務機構的選擇,會從市場競爭地位、信譽狀況、管理服務能力、資產實力四個維度對合作服務機構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建立起了嚴格的準入制度。
作為信托公司的創新業務,消費金融領域的資金投放需要更為有效的風險管理。張之光介紹,渤海信托開展消費金融業務,借助于搭建的大數據平臺和研發的智能風控技術,利用反欺詐、信用評分等技術手段,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做出嚴格評估,有效地將高風險借款人隔離在外。同時,通過與央行征信、外部第三方大數據公司合作的方式,進一步提升反欺詐能力,提高借款人的違約成本。另外,渤海信托非常重視消費金融業務的后期管理,配備了專業人員持續監控項目的運行情況,一旦發現有風險征兆,立即啟動應對預案,做到了消費金融業務的全流程風險管控。
“針對信托行業尤其是消費金融業務的強監管是非常必要的。”張之光最后表示,渤海信托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積極落實監管要求,如通過自建黑名單,與央行征信和第三方大數據公司合作等方式建立了反欺詐體系;通過有效整合內外部數據并進行深入分析與挖掘,建立起了科學有效的風控模型。
伴隨強監管時代的到來以及泛資產管理行業的快速發展,信托業既面臨一個重要“拐點”,也處于一個新的“起點”。如何發揮行業優勢,順應市場變化,發掘新的業務模式,已成為整個行業面臨的首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