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以下統稱“三反”)監管體制機制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維護經濟社會安全穩定的重要保障,是參與全球治理、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的重要手段。《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于2017年9月13日發布。到2020年,初步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適合中國國情、符合國際標準的“三反”法律法規體系,建立職責清晰、權責對等、配合有力的“三反”監管協調合作機制,有效防控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風險。
洗錢是指將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洗錢的危害主要有:為犯罪分子隱藏和轉移違法犯罪所得提供便利,為犯罪活動提供進一步的資金支持,助長更嚴重和更大規模的犯罪活動;削弱國家的宏觀經濟調控效果,嚴重危害經濟的健康發展。洗錢的主要目的是掩飾和隱瞞違法所得,使違法所得表面合法化;助長和滋生腐敗,敗壞社會風氣,腐蝕國家肌體,導致社會不公平,敗壞國家聲譽;損害合法經濟體的正當權益,破壞市場微觀競爭環境,損害市場機制的有效運作和公平競爭;造成資金流動的無規律性,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洗錢活動破壞金融機構穩健經營的基礎,加大了金融機構的法律風險和運營風險。
什么是恐怖融資: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以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協助恐怖組織、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義、恐怖活動犯罪;為恐怖主義和實施恐怖活動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為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恐怖融資的危害有:為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從事恐怖活動提供資源基礎和來源,幫助恐怖分子的陰謀得逞,給社會帶來極大恐慌;恐怖活動的發生會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損害,阻礙社會穩定發展;卷入恐怖融資的金融機構會喪失信譽,且將受到嚴厲處罰、制裁,甚至因此倒閉。
逃稅罪是指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稅罪的主要危害有:嚴重干擾了改革開放方針和稅收改革法令的貫徹執行,直接減少了國家財政收入;破壞了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秩序;造成國民收入分配不公平,打擊了靠勤勞致富的群眾的生產積極性;腐蝕了一部分干部職工,敗壞了黨風和社會風氣,有害于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最后,渤海信托提醒廣大公眾,在進行資金交易時要選擇安全可靠的金融機構,主動配合金融機構進行身份識別,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賬戶、銀行卡和U盾,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
凝聚公眾力量,打擊洗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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