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借貸平臺不斷向高校拓展業務,部分不良借貸平臺采取虛假宣傳的方式和降低貸款門檻、隱瞞實際資費標準等手段,誘導學生過度消費和高風險理財,令其陷入“高利貸”陷阱,侵犯學生合法權益,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引發惡性事件。
“校園貸”主要有以下慣用手法:
1、通過虛假宣傳誘導學生貸款。非法校園貸通過在學校內部及周圍張貼墻體廣告,或通過微信、QQ,在朋友圈及QQ群發布廣告,宣稱無擔保、無抵押、放款手續簡單,零手續費,直接用身份證就能申請貸款,當天即可放款。宣傳廣告很容易吸引涉世未深的大學生。
2、規避法律風險,收取高額息費。由于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部分平臺利用服務費、管理費等多種收費名目模糊利息計算方式、偷換概念,掩蓋畸高利率以及收取“砍頭息”等不法行為,有的甚至故意設置技術障礙,致使借款人還款逾期,以收取高額罰息。若借款學生到期無法償還貸款,貸款平臺會為其介紹到另外公司借錢,來償還自家公司的欠款。借款人被誘導簽下更高額的欠款合同,拆東墻補西墻,導致借款人的債務越滾越大。
3、逼迫借款人返還高額息費。這些貸款平臺往往在辦理貸款手續時,要求讀取借款人的手機通訊錄,若借款人不返還畸高本息以及逾期罰息,則委托不法催收公司,通過網絡電話、短信等各種方式轟炸式騷擾借款人以及其手機通訊錄聯系人。有的公司用侮辱、誹謗言語進行人身攻擊,甚至偽造、發布個人肖像進行詆毀,同時伴隨暴力催收、威脅、恐嚇等不法行為,逼迫借款人返還畸高本息。
不良“校園貸”平臺危害性極大,貸款的目標對象往往瞄準那些存在盲目攀比、虛榮心、貪小便宜心理的大學生,極易導致涉世未深、缺乏風險防范知識的學生過度消費或借貸,最后暴力催收迫使還錢,個別學生由于承受不住壓力而釀成悲劇。此外,還有不法分子借助校園貸款平臺招募大學生作為校園代理,并要求發展學生下線進行逐級斂財,演化為逐級斂財式傳銷詐騙行為。
2017年,中國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大校園貸監管整治力度,從源頭上治理亂象,防范和化解校園貸風險。文件明確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大學生網貸業務,逐步消化存量業務。
在此,渤海信托提示廣大群眾及學生提高警惕,不要被不良“校園貸”平臺所欺騙:
一是自覺樹立正確消費觀,抵制過度消費或超前消費。加強金融信貸法律知識學習,提高個人金融風險防范能力。確因生活困難需要貸款的,要找正規持牌金融機構貸款。
二是增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謹慎使用個人信息(身份證號、銀行卡號等),不隨意泄露個人信息,提防個人信息被他人冒用或從事其他不法借貸行為,謹防上當受騙。
三是不參與不明“校園貸兼職”,避免部分借貸平臺不法分子利用“熟人”“同學”等方式,誘導學生加入校園貸推廣或代理行列。當遇到此類情況時,一定要保持理性并提高警惕,切忌為了短期利益而耽誤學業甚至觸犯法律。
四是一旦遇到還款壓力或遭遇暴力催債等借貸問題時,應及時向學校、家人尋求幫助,必要時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
五是務必留存證據。簽署相關借款協議的,務必如實表明學生身份和還款資金來源,務必留存協議書面文本或電子文檔、截屏圖片等能證明協議約定內容的證據,以便相關部門開展查證工作,及時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材料選編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