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市民朋友:
近段時間,部分不法分子以“虛擬貨幣”“元宇宙”等名義,打著“財富商機分享”的旗號,通過線上組建微信群、線下召開全國巡講會等方式,誘騙投資者下載非法APP,購買其自創的非法虛擬貨幣,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擾亂經濟金融活動秩序。現向廣大市民提示如下:
(1)201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禁止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2)2021年5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指出“從我國現有司法實踐看,虛擬貨幣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投資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發的損失由相關方自行承擔”。
(3)2021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同時,再次明確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根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請廣大市民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念,自覺遠離“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非法集資等違法金融活動,謹防個人財產遭受損失,如有參與其中,應盡快退出。
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